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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顧2018
【轉知】桃園市114學年度國民小學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實施計畫
桃園市114學年度國民小學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工作辦理分為2梯次,各次預計辦理期程及實施對象:
(一) 114學年度第1次鑑定安置:
1、工作期程:114年9月至115年2月。
2 、實拖對象主要為跨階段新生及在校生(含疑似生)。
(1) 114學年度升學國小及國中特殊教育學生。
(2) 114學年度國小在校生(含疑似生)。
(3) 申請重新鑑定安置特殊教育服務之學生。
(二)114學年度第2次鑑定安置:
1、工作期程:115年2月至115年7月。
2 、實施對象主要為在校生鑑定(含疑似生)、跨階段新生補鑑定及申請 重新鑑定安置特殊教育服務
之學生。
桃園市特殊教育資源網站連結:
https://north.special.tyc.edu.tw/web.php?html=action&Fid=20109&Tsubject=199